经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4月3日,黄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 黄和王同在一家汽车公司打工,两人关系甚好。黄曾向王借钱,王就拿出银行卡告知密码,让黄自己去取。后黄趁无人之际,偷得王的银行卡,到银行ATM机上分三次取走了现金3500元,事后又将卡塞回原处。 案发后,警方通过取款纪录和监控录像锁定了黄某。